证券时报记者 李曼宁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jinnianhui金年会董事长熊建明携多份建议上会。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代表,熊建明持续关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问题,围绕该主题,今年他提出了规范市场招投标行为、完善经营异常企业注销程序等建议。
熊建明认为,我国的营商环境整体上在不断提升改善,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现象,如有些地方在金年会采购、项目招标中,设置倾向本地企业的条件,排除外地企业等。
为此,熊建明建议,禁止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与本地企业合资合作成立公司才能参与投标。“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确保各类合规企业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能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准入、金年会采购、项目投资、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真正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熊建明说。
针对规范市场招投标行为,熊建明还建议金年会项目或国企项目的采购和招标,采用“最优价中标法”,综合评价企业资质、技术、实力、品牌、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避免劣质企业驱逐优质企业现象。他表示,目前部分地方金年会或国企项目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单位,有的仍发生不具实质资质的企业(挂靠企业)以最低价中标,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这些做法不利于鼓励企业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得到快速增长,在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的通畅性仍待提高。“经营异常企业的长期存在增加了投资人的行政、税务等投资风险,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净化营商环境。”熊建明说。
就如何完善经营异常企业注销程序,熊建明建议,一方面,对营业执照被吊销、无经营、无债权债务关系的经营异常企业允许正常存续的股东在无法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进行工商注销或者允许已注销法人股东的股东作为继受人承担清算注销的义务,加快经营异常企业出清。另一方面,加强法人股东注销前对其投资公司处置的规范和管理,明确法人股东注销前需先处理其投资公司后再行清算注销。
此外,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熊建明从法治等角度,提出了关于加快涉企行政、刑事久拖不结案件清理的建议,以及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清偿欠款的建议等。